
五星级酒店消防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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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五星级酒店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场所,越来越多的在城市中快速发展。五星级酒店在城市一般都为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功能复杂,大多数主体建筑底层建有裙楼,作为商场、餐饮、娱乐等商业功能使用,功能用途复杂,主体建筑作客房使用,使用了大量的可燃装饰材料,所以点火源多安全隐患严重,同时竖向管井多、可燃物集中,容易形成烟囱效应火灾扑救难度大,对装备手段的要求高,安全疏散困难,人员密集,容易造成重大伤亡。所以消防安全问题是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以下就消防方案的实施进行展开。
一、实施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二、消防水系统
1、室外消防系统
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城市自来水,应当根据
的引入管,在建筑红线内,分别经二个水表井后,形成环状管网。室外消防采用低压制
给水系统,为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给水系统。
2、室内消防系统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3h,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用水量30L/s,自动喷水火灾延续时间为1h,扑灭一次火灾的总消防用水量为972立方米。
酒店部分消防单独设置,地下室设置54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及配套的水泵,一用一备,不分区。
整个项目按1次火灾计,负二层设置消防泵房,泵房内设一座有效容积为540立方米消
防用的钢筋混凝土水池,分为两个能独立使用水池。消防水泵房内设消火栓泵和喷淋泵,均一用一备。
3、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裙楼为带卷盘消火栓。竖向分区:规划的分区1楼层及地下室酒店部分为单独的消火栓分区;根据楼层数和实际情况划定一定楼层为消火栓二区。一区,采用消火栓系统加压泵供水管通过减压阀减压后供给;最低层消火栓处的静水压不大于1.0MPa。 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同一平面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建筑物任何部位,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
系统控制:
按动任一消火栓处按钮可报警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中心均设置手动启、停消火栓泵装置,不设置自动停泵功能。消火栓备用泵在工作泵发生故障时自动投入工作。
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均可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消防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启动时,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
5mim内正常工作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除电气用房等不能用水灭火的部位外,其余部位均设闭式喷洒头,酒店内所有喷头均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2)喷水强度:商铺、酒店等6L/minm2,作用面积为160m2,酒店客房最不利点喷洒头工作压力0.206MPa,其他最不利点喷洒头工作压力0.10MPa;喷淋系统设计流量30L/s计算。
3)每个楼层或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水流指示器。每个湿式报警阀的最不利点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均设DN25的试水阀。连接湿式报警阀前、后的控制阀门及水流指示器前设信号阀。酒店每层水流指示器后设置DN50排水阀和DN25冲洗阀。
5、酒店厨房采用专用灭火系统
酒店厨房操作间的排油烟罩、烹饪部位等设置安素系统。包括ANSUL自动控制释放组件和液体药剂罐、喷嘴、探测器、氮气瓶、液体药剂、易熔连接片、滑轮弯头和滑轮三通等。具备自动启动功能、手动启动功能.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总线报警、总线控制方式,报警与控制合用总线,以分支型连接。
控制室设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和消防电话主机、消防广播主机等设备。系统具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消防专用通信、消防设备运行监控、切除非消防用电设备及强启应急照明等控制功能,酒店报警回路应当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进行设定。酒店采用独立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于酒店首层,内置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防火门监控器等设备。
1、前端探测器设置:
烟尘较大的场所设置感温探测器,其它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m;与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或条形送风口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m;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与自动喷淋头的净距应大于0.3m;与墙或其它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
2、消防联动控制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加压送风机的联动控制方式:
a. 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b. 加压送风机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开启或关闭 及风机的启动或停止,加压送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c. 送风口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加压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b.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4、电梯的联动控制
a.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b.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叫箱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5、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广播功率放大器应具有消防电话插孔,消防电话插入后应能直接讲话,广播功率放大器应配有备用电池,电池持续工作不能达到1h时,应能向消防控制室或物业值班室发送报警信息。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 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6、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
(1)联动控制方式由消防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防栓泵,消防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防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防栓泵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防栓泵控制箱的启动,停止按钮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消防泵的启停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1、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设加压系统,其中,塔楼内楼梯间地上和地下合用加压风机,加压
风机置于屋顶,裙楼楼梯间加压风机置于一层夹层内,裙楼前室加压风机置于地下室。
2、酒店楼层内走道两侧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内走道面积2%。其他房间均设可开启外窗,均满足自然排烟的要求。办公楼层内走道设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风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计算。
3、酒店6层不满足自然排烟要求,设置平时排风兼消防排烟系统,着火时70℃电动防火阀关闭,电讯号开启板式排烟口并联动启动消防风机。

4、控制方式:
着火时,楼梯间对应的风机由消防控制室开启,对楼梯间进行加压送风;合用前室的多叶送风口平时常闭,着火时通过电讯号打开着火层以及其上下层共三层风口,并联动开启屋面送风机对合用前室进行加压送风。
5、通风设计
1、公共卫生间按10次/时计算排风量。
2、电梯机房设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按15次/时计算,采用壁挂式排气扇。
3、防火措施:所有风管在穿越防火分区处、变形缝两侧以及穿越通风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均装70°防火阀。
6、气体灭火、泡沫灭火系统

(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出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
b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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